第110章 被重生女炮灰的小知青(7)

-

張部長聲音洪亮,站到靠近門口的地方,大聲喊道:“安靜,所有人都安靜,我們武裝部和公安局辦案,講究證據,也講究公平公正,大家可以聽著,但是不要擾亂秩序,如果有人搗亂,按從犯論處。都聽明白了嗎?”

“明白了。”

“明白了就照做。”

現場頓時落針可聞。

十名配槍戰士往那兒一站,個個氣勢十足,誰也不敢造次。

張部長開口了:“我先給大家介紹一下基本情況,以防有的同誌不清楚。”

“陳寧安的父親陳家輝,是一名烈士,13年前他犧牲的時候,是名營長。他犧牲以後,部隊按規矩給他發了一年的工資做撫卹金,當時營長的工資是47塊錢,一年就是564元,縣政府又補貼了600元,我們這些戰友又湊了湊,一共給了周曉麗同誌1500塊的死亡撫卹金。”

“當時說好了,這筆錢,用於她和陳寧安的生活。如果她改嫁,這筆錢應該專門留下一半給陳寧安,也就是750塊。隻有750是周曉麗同誌可以自主支配的。”

“除此之外,政府每個月給陳寧安發放10塊錢補貼,發到她年滿18歲,有勞動能力,能養活自己為止,一共發了13年,一共是1560塊。”

“還有,紡織廠每個月發給陳寧安3塊錢,13年一共是468塊錢。隨著周曉麗的工資一起發放的。賈廠長明確告訴她,這筆錢要用在陳寧安身上。”

“陳家輝同誌還留下了一棟房子,被溫大山和周曉麗租出去了,房租每個月2塊錢,13年就是312元。”

“算下來,陳寧安同誌這13年的總收入是3090塊。”

溫大山和周曉麗聽著他一項一項的報賬,越發緊張起來。冇想到這人竟然做了這麼多準備。而且還不讓他們說話!

張部長問大家:“我們先不算屬於陳寧安的750塊死亡撫卹金,就算她每個月的收入,15塊錢,夠不夠一個孩子花?”

圍觀群眾大聲回道:“夠!”

怎麼不夠呢?那可是15塊錢。

張部長接著說道:“看來大家和我想的一樣,我也覺得是夠的。可是,溫大山和周曉麗,在長達13年的時間裡,一直不斷的告訴陳寧安,她是個冇有爹的拖油瓶,是要靠溫大山施捨才能餓不死的累贅。”

“這是對我們的烈士遺孤實施精神迫害!周曉麗作為陳寧安的親生母親,本來就對她負有撫養之責,就算冇有這些收入,她作為母親,養自己的孩子不應該嗎?”

“溫大山作為孩子的繼父,就算冇有撫養之責,也不應該欺負虐待,這些都是有法律明確規定的。”

“可是,這兩個人是怎麼做的呢?”

此時,外麵的安靜都快要維持不住了,大家開始竊竊私語起來,都在小聲說著溫大山和周曉麗的行為簡直畜生不如。

張部長再次喊道:“安靜!陳寧安有收入,我們再來看看,她在這個家裡一共花了多少錢。這兒有一本記錄本,記錄了她這些年的花銷,你們誰算賬好,過來幫忙算算,這些東西值多少錢。”

一個戴眼鏡的年輕人擠了進來,接過張部長給他的記錄本,一邊翻一邊皺眉,最後說道:“這些東西細算需要點時間,但是大概算一算的話,陳寧安的花銷大概是每天半斤棒子麪,一斤棒子麪9分錢,半斤就是4分5厘,一年365天,一共13年,一共是……213塊五毛二分五厘。”

寧安:“……”

高手在民間啊,他還真會算。

張部長又說:“把這個記錄本傳給大家看看,這是陳寧安從小就記的。她為什麼記呢,因為周曉麗同誌告訴她,她花的每一分錢,都是溫大山同誌施捨的,以後得還。孩子實誠,怕自己記不住,就給寫了下來。好記性不如爛筆頭嘛。”

“周曉麗同誌從來冇有告訴過陳寧安,她是有政府補貼有廠裡補貼的,她的父親是個英雄,國家不會不管她。我就想問問大家,我們的烈士遺孤該過這樣的生活嗎?該這樣被人磋磨嗎?我們的戰士在前方流血犧牲,我們還要讓他們的子女在後方流淚嗎?”

冇等大家回答,他帶來的戰士先聲音響亮的喊道:“不該!”

外麵的群眾也跟著喊:“不該!”

張部長:“對!不該!溫大山和周曉麗這種做法,是寒了千萬軍人的心呐!”

“政府發給烈士子女的補貼,冇有用到烈士子女身上,他們全都自己昧下了,這是什麼行為?老鄭,你是公安局長,你跟大家說說,這屬於什麼行為,讓大家也都懂點法律,引以為戒,以後千萬不要做這樣的事。”

鄭局長清了清嗓子,說道:“咱們國家的根本**是《憲法》,憲法規定了,國家保護公民的合法收入、儲蓄、房屋和各種生活資料的所有權。溫大山和周曉麗侵占了政府和廠裡發給陳寧安同誌的補貼,屬於侵占她的合法收入,數額巨大,是違法犯罪行為,是要被判刑的。”

“而且,這還是往小了說。要是往大了說,這筆錢是政府和廠裡發給陳寧安的,在送到陳寧安同誌手上之前,它都屬於公款。溫大山和周曉麗的行為,本質上來講,屬於侵占公款,是犯了反革命破壞國家利益罪。”

溫大山和周曉麗已經開始發抖了,張了張嘴,想說什麼又不敢開口。

“反革命”這三個字一出,屬實有點嚇人了。

外麵的群眾也一聲不敢吭。

冇想到事情竟然這麼嚴重!

張部長接過話頭,說道:“陳寧安,從五歲開始進入這個家,冇過過一天好日子,家裡的活都是她乾,弟弟妹妹是她帶,吃的最少,穿的最差,就這,溫大山和周曉麗竟然對她說,她應該替溫慶軍下鄉,以報答溫大山的養育之恩。哪來的養育之恩?”

“再者說,陳寧安作為烈士遺孤,陳家的獨生女,本來就不符合上山下鄉政策,溫大山和周曉麗卻要違背陳寧安的個人意願強行送她下鄉,這種行為,不是家庭內部矛盾,不是私事,是公然侵犯公民的合法權益!是剝削、是壓迫!”

“應該下鄉的溫慶軍為什麼不下鄉?逃避下鄉,是公然破壞上山下鄉政策!是和國家唱反調!”

溫家全體人員已經有了非常非常不好的預感。

-