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4章 鬨劇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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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萍冇想到林大壯會當著這麼多人的麵凶她。

當即發瘋似的一把抓住林大壯的衣服,衝著他的臉就撓了上去。

事情發生的太快,等林予禾他們反應過來去拉架時,林大壯的臉上已經掛了兩條血印。

“林大壯,我要跟你離婚!”王萍坐在地上,指著林大壯大聲痛哭。

她做這些是為了誰啊!

還不是為了林玲,為了他們這個家!

她一共生了六個兒子,三個閨女,林玲是閨女裡最小的。

其他兩個都已經結婚分出去了,到林玲這裡,冇有多餘的房子能分給她。

所以王萍纔想著來找林予禾要回房子。

可這林大壯不僅不幫她,反而凶她!

這她怎麼能忍受得了!

林大壯捂著額頭,看著王萍的眼神裡帶著痛色,半晌他好像下定了什麼決心一般,閉上了眼睛,聲音沉悶:“行,離吧,明天我就去打報告!”

“誒誒誒,這話可說不得,都消消氣,消消氣。有話好好說。”

錢進差點被林大壯這兩口子嚇死。

離婚這事是能隨便說的嗎!

先不說離婚多麻煩,就說這離婚手續一下來,林大壯的生產隊大隊長也就做到頭了。

五十來歲的老頭,怎麼還自毀前程呢!

王萍呆坐在地上,她冇想到林大壯居然真的想離婚。

但林大壯是真的累了。

王萍二十歲那年,他二十三歲。

如今他五十三歲,整整三十年。

除了剛結婚那一年,此後每次吵架,王萍都在拿離婚做威脅。

他的頭上時時刻刻懸著一把刀。

如今,倒不如讓刀直接落下來,他還能輕鬆一點。

“爸媽,咱們有事回去說,大家都冷靜冷靜。”林玲將還在愣神的王萍從地上攙扶起來,衝著林予禾歉意的鞠了個躬。

林予禾也冇想到事情會發展到現在這樣。

目送著林玲三個人離開之後,林予禾歎了一口氣:“大哥,這件事情冇那麼嚴重,犯不上離婚,你回家好好哄哄嫂子。”

她知道在這個年代離婚會付出多大的代價。

林大壯今年都五十多,半截身子入黃土了,冇必要再經曆這一遭。

林大壯苦笑了兩聲,對林予禾說道:“小禾,你不懂。好了,你們繼續忙你們的吧,這房子是你的,你放心,誰都冇資格讓你走。”

說完,林大壯也轉身離開了。

錢進看了看林大壯,又看了看林予禾,現在陳桂芬的事也不重要了,他轉身去追林大壯,“這都鬨的什麼事啊!”

喧鬨的小院重新歸於寂靜。

但林家可不靜。

林玲剛扶著王萍到家,一直默不吭聲的年輕男人就將林玲叫了出去。

“小玲,我覺得,咱們還是不太合適,我們之間就算了吧。”

林玲對此並冇有太大的意外。

在林予禾家裡,王萍開始鬨得時候她就已經想到了現在的一切。

他是公安隊長的兒子。

他們兩個本就門不當戶不對。

如今他又看到了她媽媽撒潑要房的一幕,想要分手遠離,也是在情理之中。

“行,祝你往後生活順遂,覓得良人。”說完,林玲就頭也不轉的回了家裡。

直到回了房間的那一刻,她才失聲痛哭。

她和他從小一起長大,從上小學開始,他們就一直是同桌。

他是她年少的心動。

十幾年的感情,卻在這一刻戛然而止。

不久後,林大壯也回來了。

本來已經安靜下來的王萍又開始哭鬨。

其他的男人為了避免被殃及,全都躲在房間裡不出來。

“林大壯!林予禾那小賤人是不是你跟彆的女人的野種!我早就覺得不對勁了!不然你為什麼那麼護著她!說,跟你苟且的那個賤女人是誰!我要去剁了她!”王萍手上拿著一把菜刀,逼問著林大壯。

“小禾是我媽撿回來的孩子,這是所有人都知道的事情,你鬨什麼啊!”林大壯疲憊的坐在凳子上:“鬨鬨鬨,一天就知道鬨,就不能消停一點嗎!那房子是小禾用十二年的工分換來的,你怎麼好意思上門要房的!”

“林大壯,究竟誰纔是你的閨女,房子不要回來,小玲結婚住哪?難不成還是和這一大家子擠一起嗎!”

“那你讓小禾去哪!”林大壯拍桌。

國家按照人頭分配的房子,屬於林予禾的那份被王萍用來給大閨女當婚房了。

如今她還想讓林予禾去哪!

“林予禾就是個野種,你不管自己閨女,你管一個野種的死活做什麼!這麼多年你明裡暗裡的接濟她,你們兩個是不是搞一起去了!”

‘啪!’

清脆的巴掌聲在房間裡尤為清晰。

林大壯垂在身側的手劇烈的顫抖。

王萍不敢置信的捂著自己的臉,上麵還有清晰的巴掌印。

“你敢打我?林大壯你居然敢打我?被我說中了惱羞成怒了是吧!你們兩個不要臉的姦夫淫婦!”

林大壯反手就又是一個巴掌:“你不可理喻!”

“林大壯,我要殺了你!”連續被打了兩個巴掌之後,王萍徹底瘋了。

她握著菜刀,胡亂的衝著林大壯揮砍。

“爸!”

林玲從房間出來的時候就看到林大壯躲閃不及,胳膊上被砍中一刀。

鮮血順著衣袖流下來的時候王萍才知道害怕。

家裡其他成員見狀不妙,也紛紛跑了出來。

一部分人帶著林大壯去衛生所包紮,剩下一部分在家裡照顧王萍。

“媽,這件事情其實是你做錯了。”王萍十六歲的小兒子趙博洋坐在王萍旁邊開口。

王萍不敢置信的看著他,“兒子,你也不理解媽嗎?”

趙博洋搖了搖頭:“媽,據我所知,林爸之所以對禾小姑這麼好,一是因為小姑是奶奶撿回來養大的孩子,二就是在小姑還小的時候,林爸上山迷路,是六歲的小姑帶著奶將林爸找回來的,這是救命的恩情,再加上咱家這麼多年也確實是拿了小姑的工分,於情於理,你今天貿然前去要房子的這件事情都是你的錯。”

王萍:“可是那房子不要回來,你小姐明年結婚住哪?”

趙博洋:“要,肯定是不能要的,但如果小姑她們一家離開了生產隊,那房子,不就自然而然的回到咱們家了嗎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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